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加强指挥,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指明了方向。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省上下正在全力以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关键时刻,河北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闻令而动、主动作为,决定由法律顾问委员会邹德凤委员通过视频演讲、有问有答的方式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普法宣传,以实际行动助力抗疫。同时希望全省广大群众、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能够团结一心、共克时艰,早日夺取这场疫情防控斗争的全面胜利!

一、要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既要依靠科学,又要依靠法律。
做好疫情防控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切身利益。2013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各项措施,明确了政府、社会、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为依法防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法律保障。2020年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这都为夺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的全面胜利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省、市政府制定一系列抗疫政策措施,都需要国家法律法规作依据。
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特别是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刻。通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可知,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同时针对河北日益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管控措施,全力做好河北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作科学规范、平稳有序推进。具体就是:
1、2021年1月6日,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要求集中人员、设施和力量,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管教场所、养老机构等为单位,全面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2021年1月8日,石家庄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和生产生活运输保障工作的通告》,规定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防疫物资运输等原因必须进出我市市域的车辆,需按照市防疫指挥部有关规定发放通行证,凭证进出。
3、2021年1月9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举报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劣疫情防护用品的,经查证属实后,奖励500元至5000元不等。有效遏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破坏抗疫的行为。
4、2021年1月11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石返石人员如实报告有关事项的通告》,认真落实“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的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修订)等法律法规为以上政策、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并且在随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中还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学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通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可知:
1、第3条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2种:鼠疫、霍乱;乙类26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丙类11种,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风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后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当前肆虐的新冠肺炎作为《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是必须严格控制的恶性传染病。
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每个公民、归国侨胞及侨眷应尽的义务。
3、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当前我省制定的许多管控措施都需要符合本条法律规定作依据。
总之,在当前河北疫情严峻之时,抗击疫情不仅是中国的事情,也牵动着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心。法顾委号召全省侨联同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及各界朋友能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全心助力抗疫工作,为坚决打赢全省疫情防控歼灭战贡献力量。
打赢这场“战疫”,人人有责。我们坚信:乌云遮不住太阳,阴霾终究将散开,唯努力不会被辜负;我们坚信:只要科学防治、凝心聚力,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坚定不移的携手抗击疫情,一定能向抗击“非典”那样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迎来春暖花开、万家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