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解央企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对落地雄安的央企总部及二、三级子公司或创新业务板块等引进的急需专业人才,经认定后3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租房补贴。
二、适用对象
落地雄安的央企总部及二、三级子公司或创新业务板块等引进的急需专业人才,经认定后3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租房补贴。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2023年1月1日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具有单位任职文件的正式在册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二)申请人在雄安新区实际工作,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雄安无自有产权住房、商品住房或共有产权房。
三、申报材料
(一)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任职文件。
(二)申报补贴对应月份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四)租房合同。已在“河北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无需再次提交。
四、经办流程
(一)申请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审查无误后登录线上平台集中进行信息填报。
(二)新区住房管理中心核查申请人在新区持有住房情况,在“河北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核查申请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情况,将相关情况反馈新区改革发展局。
(三)新区改革发展局将核查情况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四)公示结束后,新区改革发展局按规定程序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五)发放租房补贴人员名单等情况由新区改革发展局及时报新区党工委人才办。
五、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可随时申报,新区每季度集中审核发放一次。(以改革发展局公告为准)
六、办理方式
用人单位登录线上平台统一上传个人租房补贴申报名单及相应材料,//www.xasj.org.cn:7190。
联系电话:0312-5620721(新区改革发展局)。
七、其他事项
1.申报人已享受新区或用人单位补贴性住房或租房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新区购房的,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次月停止享受租房补贴。